罪犯董龍明,男,1984年7月9日出生,住徐州市銅山區伊莊鎮念頭村7隊114號。

本院于2024年2月1日作出(2024)蘇0312刑初119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董龍明犯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罪犯董龍明患有左脛骨近端術后,左膝關節退行性變,上述疾病目前未達到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依法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醫學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之規定,決定對罪犯董龍明不予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