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沈健康,男,1982年4月23日出生,江蘇省盱眙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830198204230813,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九監區服刑。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4日、2021年8月5日曾因賭博,分別被處罰款人民幣500元。2021年7月曾因介紹賣淫,被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2023年1月17日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830刑初39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沈健康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刑期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2月22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沈健康在服刑期間,能夠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0月獲得表揚一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1萬元(判時已履行)。鑒于該犯系具有四次以上劣跡惡習的罪犯,建議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沈健康減去有期徒刑二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