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吳軍,男,1968年6月23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南京霍石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江蘇省鎮江市句容市。因犯集資詐騙罪,被我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本案現已生效。2024年3月28日,罪犯吳軍以其患有尿毒癥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