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大豐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圍繞大局,抓住中心,通過創新機制、強化職能、延伸服務等措施,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保護、調節的杠桿作用,以主動、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奏響了服務企業發展的時代強音。

 

“防控平臺”解決法律問題

 

為將服務理念融通貫穿于審判工作的每一個環節,2012年以來,大豐法院開展“聯百企、走百村,服務企業、服務群眾”主題活動,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法官開展走訪調研活動,特別是民商事糾紛多發的企業,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加強聯系,深入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傾聽企業的司法需求;針對企業經營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從法律的角度及時提出司法建議,讓企業從“事后維權”向“事先預防”轉變,推動企業規范自身行為,從源頭上防控矛盾糾紛。同時,根據企業對司法服務的新要求、新期待,進一步完善服務工作,把服務內容、措施和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并具體細化,并實行院庭級領導定人、定點聯系重點企業,并開展大走訪、大調研活動,詳細了解企業狀況,征詢法律需求,派專人幫助清理債權債務和審查合同,并對拖欠多年的債權提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的建議。一年來,大豐法院共向轄區企業發放《企業經營法律風險60提示》1000多份,舉辦企業法律風險防控講座15次,網上接受法律咨詢900余次,構建了企業經營法律風險防控平臺。

 

BRT通道”方便快捷訴訟

 

對涉及企業的糾紛案件,大豐法院從三方面維護企業權益。一是在訴訟前認真指導企業收集與訴訟相關的證據,完善證據鏈,從不影響和損傷企業之間業務交往和經濟關系甚至促成擴大業務往來的目的出發,深入探索訴訟前調解和立案調解新模式,并加大訴前調解力度,使35%以上的涉企糾紛通過友好協商實現了案結事了。二是在審判環節堅持快審快結,進一步明確平等保護意識,1-11月,共審理涉及企業利益的民商事案件1237件,訴訟標的額達億元。同時嚴厲打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行為,保障交易安全。如對偽造公司、企業印章的王某判處刑罰,對合同詐騙案案犯劉某判處徒刑刑罰,累計為轄區公司挽回經濟損失達2000萬元。三是對不能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義務的,及時告知企業盡快申請執行,通過執行程序予以解決,防止拖延申請超過時效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如對“老賴”陳某實行司法拘留,一舉執行拖欠了10年的20萬借款。

 

“涇渭分明”保障權益實現

 

打贏官司并實現權益是企業的根本目的,也是法院司法服務的最終目標。為確保這一目標的順利實現,大豐法院用好用活法律賦予的一切措施和手段。一方面,對以企業為債權人的案件,在訴訟前或訴訟中,指導企業根據對方實際情況申請財產保全,以確保裁判勝訴后有可供執行的財產。1-11月,大豐法院先后接受轄區內有關企業財產保全申請258次,涉及金額3628萬元。同時加大執行力度,窮盡各種執行手段,盡快幫助企業收回債權,盤活資金,如大豐某有限責任公司訴某企業借款合同糾紛案,在得知被告企業有一筆款項剛到賬,執行法官及時采取執行措施,為某公司挽回損失150萬元。另一方面,對以企業為債務人的案件,涉及企業經營和生存發展等重大情況時,堅持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原則,在不損害相對方正當權益實現的前提下,采取“放水養魚”等方式處理矛盾糾紛,盡量減少訴訟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消極影響。同時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拍賣等強制措施,盡最大可能防止和減少企業停產、倒閉、破產,保護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如積極協調某機械制造公司債權人,由該公司提供擔保,解除對公司銀行存款的保全,從而避免的公司資金鏈的斷裂,挽救了公司,穩定了職工情緒,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