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東南巨浸也,廣五百里,群峰出于波濤之間以白數。而重涯別塢,幽谷曲隈,無非仙靈之所棲息。”這是明代昆山人歸有光對太湖風光的贊嘆。春天,太湖沿岸處處繁花,人花相映。夏天,太湖周邊“柳外輕雷池上雨,雨聲滴碎荷聲”。秋天,太湖彌漫甜甜糯糯桂花香。冬天,太湖棧道是遍地黃葉,滿地金黃。太湖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著大量的游客休閑、打卡。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地處太湖之濱,堅持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緊緊圍繞度假區文旅+科技“雙輪驅動”戰略,積極融入文化、體育、旅游等相關領域的基層治理體系,以司法之智繪就文旅發展好“楓”景。

以專業審判推動實質解紛

為服務好度假區文旅的高質量發展,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組建專門審判團隊主要負責承辦轄區各類文旅糾紛案件,并確定專人對接、指導轄區各調解組織開展文旅糾紛調處。針對文旅糾紛化解的高“時效性”“現場化”要求,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定期至設立在西山島上的“太湖生態島”巡回審判點開展涉文旅糾紛的審理、調解,盡可能地就地、就近化解文旅糾紛。

工作中,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還梳理總結出文旅糾紛“第一現場工作法”,即法官對所受理的文旅糾紛案件必須組織雙方第一時間至事發現場進行勘察,查尋案卷中看不到的事實,及時聽取現場相關人員對事發經過的陳述,了解當事人陳述之外的背景事實,并于第一時間釋明法律規定,給出解紛方案,實現事實查明在現場,糾紛解決在現場,普法宣傳在現場。近三年,法庭審理的各類文旅糾紛案件的調解撤訴率都保持在50%以上。

以司法建議提示行業合規

“感謝法院對我們文旅企業的關心與支持,你們發送的司法建議對我們幫助很大,所指出的問題確實是我們在對下屬各景區的管理與服務中容易忽視的問題,我們收到司法建議后立即進行了對照整改。現在整改好了,所以我特地來送司法建議的回函。”某旅游公司負責人表示。

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在做好文旅糾紛的化解工作的同時,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文旅服務與管理中疏漏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分析原因,給出提示與建議,并形成司法建議向各文旅項目的管理單位、主管部門等進行發送,為文旅企業的合規經營提供“法治體檢”。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在向相關文旅項目管理單位、主管部門等發送司法建議后,與相關企業單位、主管部門持續保持溝通,共同解決好、落實好司法建議中提出的問題與建議,并適時對相關文旅項目、文旅企業進行案件回訪,聽取文旅企業的經營者、從業人員對司法服務的進一步需求,逐步形成司法與文旅相互促進的良好態勢。

以融合共建促進訴源治理

通過實時出沒于“第一現場”,法院拉近了與文旅行業及其主管部門的距離,從彼此“不太熟悉”變成了文旅領域基層治理的“好朋友”,從“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2024年3月,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在梳理審理的各類文旅糾紛的基礎上向度假區文旅局發出了《關于涉文旅糾紛化解的情況通報》,并提出相關建議,度假區文旅局立即就通報中的文旅糾紛預防與化解內容進行研究、部署。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與度假區文旅局基于此在文旅領域的基層治理與訴源治理開始了“同頻共振”。今年4月,太湖度假區人民法庭與度假區文旅局通過涉文旅糾紛預防與化解的雙向對接機制,確定將訴源治理的各項舉措融入文旅領域的常態化管理當中。當月,法庭就組織法官參加度假區旅游行業安全培訓,結合具體的案例向轄區各酒店、景區、民宿、農家樂的經營者、從業人員提示了文旅項目從籌備到日常的經營、管理的法律風險,并宣導了防范與化解的措施與路徑,深受各景區、酒店、民宿、農家樂經營者、從業人員好評。

“法庭將繼續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更深入、更扎實的服務舉措促進文旅企業服務更精細、更規范,讓游客休閑旅游更安全、更舒心,助力太湖度假區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太湖旅游最美‘楓’景。”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董啟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