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陶永利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陶永利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二元。2024年5月9日,罪犯陶永利以其身冠狀動脈粥樣硬化、陳舊性心肌梗死、2型糖尿病、腎移植狀態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陶永利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來信地址: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聯系電話:0511-85319023

聯系人:任榮興、郭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