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jpg

為深化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單某挪用公款一案。區紀委監委、區檢察院、云龍湖風景名勝區行政執法大隊及徐州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老師等近130余人來院旁聽。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單某在擔任某銀行會計檢查輔導員、客戶經理期間,接受他人請托,利用職務之便,將本應支付給某國有企業的100萬賬款支付給他人,用于公司經營,涉案款項至今仍未歸還。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單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應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按照庭審程序的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權益,審判長準確把控庭審節奏,引導控辯雙方就犯罪事實、證據、量刑情節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單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在最后陳述階段進行真誠懺悔。本次庭審將擇期宣判。

在這一堂警示教育的“公開課”中,被告人“現身說法”,旁聽人員零距離感受到違法犯罪的慘痛教訓,真切體會到黨紀國法的威嚴,深刻認識到作為國家公職人員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時刻警鐘長鳴,保持清正廉潔,堅決筑牢防線、守好底線、不越紅線。

下一步,泉山法院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重拳出擊持續深入打擊職務犯罪,把典型案例審判資源轉化為法治宣傳、警示教育資源,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為泉山高質量發展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