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揚“有行動就有感動”的執行精神,落實“小標的 大民生”專項行動要求,近期,沛縣法院通過開展“夏季攻勢”集中執行活動,持續加大執行力度,深挖執行線索,積極尋求案件破解之策,化解了一批執行“難題”。

“謝謝法院和法官為我們干實事、想辦法,這筆租金我們總算要來了!”來自泗洪縣某經營部的賀某將錦旗鄭重的交到了沛縣法院執行法官手中,雖已歷經3個小時的車程,但賀某心中的感激仍溢于言表。
案件還要從兩年前說起。2022年9月,江蘇某有限公司向泗洪縣某經營部租賃挖機和裝載機各一臺,并簽訂了租賃合同。后兩公司于2023年1月進行結算,江蘇某有限公司仍欠付泗洪縣某經營部租金147036元。泗洪縣某經營部多次向江蘇某有限公司主張該筆租金,但江蘇某有限公司始終未還。泗洪縣某經營部起訴后,法院判決江蘇某有限公司向泗洪縣某經營部支付租賃費147036元及逾期利息。

判決生效后,江蘇某有限公司未履行義務,泗洪縣某經營部向沛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經過查控、走訪,發現被執行人江蘇某有限公司除名下1451元存款外,并無不動產、車輛等可供執行財產,公司也已無經營活動。為敦促被執行公司盡快履行,沛縣法院依法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但效果甚微,案件陷入瓶頸。
案件終本結案后,承辦法官卻始終未放下心中的這一“難題”,很快便發現該公司注冊資本為認繳制,認繳期限應至2052年。而鑒于江蘇某有限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且無破產申請,完全符合加速股東出資到期的規定。于是,承辦法官一方面向泗洪縣某經營部釋明可通過訴訟程序,請求確認加速股東出資到期。同時,承辦法官又多次聯系張某,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及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后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最終,公司股東張某主動將欠款本息157000元及執行費上交,法院也迅速將案款線上發放給泗洪縣某經營部,實現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