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100天有驚喜,打卡300天保底返現3000元”,這是某VR商家在某網絡購物平臺上的宣傳廣告。在誘人廣告的吸引下,家住南通通州興仁的小李入手購買了一臺VR設備。但當小李真正完成300天打卡后,商家卻遲遲不肯兌現承諾。一氣之下,小李將網購平臺告上法庭。近日,在南通通州法院的調解下,小李終于如愿拿到了返現款。

原告小李原本想購買一臺VR設備,當看到某商家承諾返現的廣告后,更是心動不已,立刻網購了一臺。可是收貨之后,該VR設備的重量、清晰度、玩法與小李的預期存在一定差距,但一想到只要打卡300天就能返現3000元,幾乎相當于免費得到一臺VR設備,小李便沒有申請退貨或者更換。

此后,小李便開始按照商家的活動規則每日按時打卡,一天都不曾落下。終于等到打卡300天,小李根據商家的要求提交返現申請,商家告知其需要等待2個月審核。2個月之后,小李再次與VR商家客服聯系,客服卻多次以系統調整、技術修復等理由拖延。無奈之下,小李又與網絡購物平臺進行溝通,但購物平臺讓小李自行聯系品牌商家處理,在多次與商家和購物平臺交涉無果之后,小李一紙訴狀將網絡購物平臺訴至法院。

受理該案后,法官助理王禹第一時間與網絡購物平臺取得聯系了解相關情況。平臺表示,小李訴狀中所稱的虛假宣傳并不屬實,相關設備并不存在虛假宣傳的內容,打卡返現活動系VR設備商家自行設定,應當由VR商家負責返現。

王禹遂聯系VR商家進行協調,經過多輪釋法說理,VR商家同意將承諾的返現發放到小李的賬戶,小李也在第一時間收到了相應的返現。法院干警還就虛假宣傳等問題向小李進行了一一回應和解答,小李表示認可和理解,并最終撤回起訴,至此該案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誠實信用原則是一切市場活動參與者都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管是線下消費還是網絡消費,都應當遵守。商家在承諾打卡返現優惠或者其他促銷活動時,應當誠信經營,重視品牌形象及市場口碑,依約履行合同義務,避免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消費者面對商家的促銷活動時,應保持理性消費。若遇到糾紛,及時收集證據,通過司法等正規途徑維權,共同維護正常市場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