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周揚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本院(2023)蘇0826刑初387號刑事判決書以被告人周揚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后被告人周揚提出上訴,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4)蘇08刑終61號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F罪犯周揚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根據相關規定,本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計算。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交書面意見。

聯系人方法官,聯系電話0517-83599670。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