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運動不節食,輕松月瘦10公斤”“三月不減肥,四月徒傷悲”“躺著也減肥,怕瘦你別來”……你在微信朋友圈是否看到過這樣的“小廣告”?當前,市場上形形色色的減肥藥、減肥食品“迷人眼”,廣告更是打得火熱,而這些看似神奇的減肥“秘籍”真的如廣告所言,能讓我們的身材迅速苗條嗎?

2018年,唐某從他人處購入減肥膠囊加價對外銷售,后其發現自己制作減肥膠囊更賺錢,于是在利益的驅使下,從簡單的銷售減肥膠囊,發展到自己在家制作含有“神秘成分”的減肥產品。自2021年9月起,唐某從網上購買了西布曲明、苦瓜料等原料,利用購買的壓片機、制膠囊壓板等設備,在家中生產含西布曲明的減肥膠囊、減肥壓片糖果等減肥產品,通過微信群、朋友圈等方式推廣、銷售,并向下發展代理,銷售金額19萬余元。周某、楊某、顏某、許某、杜某在明知從唐某處購進的減肥產品無有效質量證明、生產批次報告及合法有效來歷證明的情況下,仍通過微信群、朋友圈宣傳推廣、銷售。經檢測,涉案減肥膠囊、減肥壓片糖果中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多名被害人食用后出現口干、惡心、失眠等癥狀。

西布曲明,這個名字聽起來很陌生,但它在醫學界可是“赫赫有名”。這種藥物作用于人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食欲、加速代謝,帶來的副作用也令人不寒而栗——高血壓、心率加快,甚至可能引發中風、奪人性命。然而,為了利益,唐某等人卻無視這些危險,將這些含有西布曲明的“毒藥”包裝成減肥神藥,賣給那些渴望美麗卻又不明真相的消費者。2010年10月30日,國家食藥監督管理局就發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劑的原料藥在我國生產、銷售和使用,更不允許在食品中添加。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23年10月,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杜某、顏某、許某、楊某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個月不等刑罰,適用緩刑,并處罰金,禁止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等經營行為,同時判決六名被告人退繳違法所得,支付公益訴訟賠償金。后被告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瘦身不是一場速成的游戲,而是需要科學的方法和持之以恒的努力,切勿盲目相信減肥廣告的“一面之詞”,更不能購買“三無產品”,一定要警惕“減肥神藥”,遠離“美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