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2023)蘇0826刑初387號刑事判決書以被告人周揚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后被告人周揚提出上訴,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4)蘇08刑終61號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罪犯周揚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委托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楊進行組織診斷,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4日作出診斷意見書,意見為,罪犯周楊醫學診斷為“早期妊娠”,根據相關規定,本院擬對周楊暫予監外執行,現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計算。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交書面意見。

聯系人方法官,聯系電話0517-83599670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