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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淮陰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朱艷紅一行前往一爭議地界,不顧烈日挖出地界標志——石灰樁,在鐵證面前,雙方心服口服,一起延續十余年的糾紛被成功調解。

十年前,淮陰區漁溝鎮新民村胡大、胡二堂兄弟倆房屋相鄰,因地界問題產生矛盾。胡大一直認為胡二占了自家30公分土地。為此,胡大多次到村委會、鄉鎮等部門“告狀”,村委會、鎮調解委也多次上門調解。

據悉,在農村,有一種古老的設定地界方法,即在兩家地界處打上垂直的洞,并在洞內注入石灰。這些石灰會在地下形成石灰樁。當兩家有糾紛時,只需挖開地表,找到石灰標記,地界自然清晰可見。

然而,根據胡大訴求及相關表述,村鎮兩委在他認為的地界處多次深挖,也沒有找到石灰的痕跡。沒有石灰界,只能根據目測及其他鄰居地界,測量推定。對推定的結果,兩家均不服輸。這個矛盾就此延續了十余年。期間,胡大四處上告,相關部門也多次調解,矛盾就是解決不了。

今年4月份,胡大將胡二告上法庭,朱艷紅法官受理了這起地界糾紛。她多次實地走訪了解矛盾糾紛背景,現場勘查尋找破題之策,召開案情分析會確定辦案方向。在做足相關準備工作后,6月14日上午,朱法官團隊、村兩委相關人員,雙方當事人按約定來到地界處,開挖尋找石灰樁。

然而,一行人按當事人指引,在可能的地界處,挖了一通也未有石灰樁影子。會不會在胡大家那邊?朱艷紅立即轉變思路,圍繞推定地界指導工作人員朝胡大家方向挖去。果不其然,在向胡大家方向延伸30公分的地方,挖出了隱藏十幾年的原始地界。

原來,胡大弄錯了。胡二不僅沒有多占地,還有30 公分的地被胡大占了。

據此,法官現場定案,在村委相關負責人見證下,重新打下石灰界,胡大退還多占的土地,一場長達十余年的老糾紛就此了結。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