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俞慶如,男,1972年6月16日出生于江蘇省揚州市,居民身份證號碼321011197206160074,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雙橋街道張莊組18號。本院于2023年3月29日作出(2023)蘇1003刑初165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俞慶如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俞慶如以其所患高血壓、艾滋病為嚴重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審查后立案受理。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人民法院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工作流程》的規定先行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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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