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孫渡,男,1989510日出生于江蘇省泰州市,漢族,中專文化,住泰州市高港區

    本院于2023220日作出(2023)蘇1203刑初16號刑事判決書,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罪犯孫渡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罪犯孫渡以高位截癱,生活不能自理為由申請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孫渡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訊地址:泰州市高港區金港中路133號 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0523-86391392,聯系人: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