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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是西鮑法庭嗎?我是沙溝鎮三屆村的網格員,村里有一起魚塘承包糾紛,想請法庭幫助協調化解。”

“好的,您先跟我說說相關情況。”

西鮑法庭庭長謝俊成接到三屆村網格員“求助”電話,詳細了解后得知此類承包糾紛并非個例,如若成功化解,把該案辦成例案,能極大促進村民與村委會間自行化解類似矛盾,從而減少不必要的訴累。思慮再三后,謝俊成決定將調解地點定在剛剛設立的“融合法庭”內。

調解過程中,謝俊成和調解員對雙方矛盾糾紛進行系統化梳理后發現,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于土地承包金的繳納問題。通過仔細查看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得知承包戶在簽訂合同時已經繳納了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租金,但因其經營不善,其余承包金一直拖欠著。了解案情后,謝俊成“背靠背”做起了雙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村委會應該理解承包戶的難處,生意難免遇到挫折;另一方面承包戶也應考慮到村民的實際收益,村民們將土地承包出去,都想著能有個好收益,有些年邁的村民甚至指望著這筆錢生活。

經過多次磨合,最終雙方握手言和,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已繳納的最后一年承包金作為今年的承包金使用,而承包期限也由原定的2026年提前至今年年底結束。

“融合法庭真是幫了我們大忙了,村里和承包戶的糾紛讓我們急的焦頭爛額,想不到都不用去法院,在家門口就能把事情解決,而且調解過程中法官對法律法規的講解和矛盾化解的思路,為我們解決類似糾紛提供了極大幫助”,簽完協議后網格員對“融合法庭”建設和法官進網格,將矛盾糾紛前置化解的做法連聲夸贊。

“融合法庭”不僅是訴前矛盾糾紛的匯集點,也是矛盾糾紛隱患排除的前哨站,“融合法庭”的建立以及法官常態化進網格,有助于在矛盾糾紛初期就能及時與當地矛調組織溝通對接,充分發揮預警功能,將大量的矛盾糾紛化于萌芽,止于未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