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4)蘇0302刑更14

罪犯王靜,化名“千與”,女,1991年2月2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82199102025521,漢族,大專文化,無業, 住徐州市銅山區文泰康城7號樓1單元1201室,戶籍所在地:江蘇省邳州市宿羊山鎮蘇口村謝家組2號。被告人王靜因涉嫌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于2021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2月13日被逮捕,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3日兩次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了(2022)蘇0302刑初18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被告人王靜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四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案件生效后,罪犯王靜哺乳自己的子女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2023年6月25日,本院作出(2023)蘇0302刑更8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將王靜暫予監外執行,暫予監外執行期限自決定送達罪犯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止。暫予監外執行期限屆滿前,罪犯王靜以懷孕為由,再次申請監外執行。2024年1月31日,本院作出(2023)蘇0302刑更21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將罪犯王靜暫予監外執行。2024年5月11日,罪犯王靜生育一子。罪犯王靜哺乳自己的子女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F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4628日至202474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楊濤,電話:0516-8028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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