迤邐蜿蜒的大運河綿延流淌,孕育著兩岸百姓和諧共處的活力,規整的籬笆圍出一方天地,紅瓦白墻排排而立,地處大運河南岸的議堂法庭就坐落在這塊生機勃勃的沃土上,這里民風淳樸,誰家有點困難,熱心的鄰里都會化身知心人,上前關心的問上那么幾句。而這也正是議堂法庭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石和底氣。

一方水土一方特色,近年來,議堂法庭積極踐行“楓橋經驗”,主動融入地方黨委領導的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體系,主動對接、主動協調、主動作為,廣泛匯聚非訴解紛力量,圍繞基層社會治理,最大限度發揮化解矛盾糾紛、服務人民群眾、促進鄉村振興、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沿陣地作用,結合轄區產業特點、人文特征及法庭自身特色,逐漸形成“橙意解紛”特色品牌,打造出具有議堂特色的多元解紛網。

延伸指導  融入鄉村治理“大格局”

一人拾柴火不旺,眾人拾柴火焰高。人民法庭處于化解矛盾的第一線,要發揮專業優勢,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糾紛化解工作,提升矛盾糾紛化解實效。

議堂法庭立足司法職能,積極匯聚轄區鄉鎮人民調解力量,成立“楓橋講堂”,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工作指導。

“剛才的案件大家現場參與了調解,有什么問題感覺比較棘手的嗎?”在土山鎮巡回審理化解涉30戶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現場,“楓橋講堂”持續發揮功效,議堂法庭副庭長徐松以案“授課”,為土山鎮21個村的駐村司法調解員培訓調解知識。

為強化多元調解力量的解紛能力,此次巡回法庭選在了該村涉案林地里。該案原告王某等30戶村民,他們將連片耕種的80畝土地同時發包給承租人,種植具有經濟價值的景觀苗圃。后王某等村民提出因土地沒有種植糧食等農作物,導致無法領取國家土地補貼款,要求承租人補足該部分,未果后與承租人發生糾紛,承租人拒付租金,王某等人訴至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敏銳發現雙方矛盾尚未激化,有調解的可能性,于是果斷決定邀請該鎮村調解員在涉案林地現場調解該案,從法律法規、鄉規民約和鄉土人情角度,對當事人釋法、釋理、釋情,雙方糾紛一次性化解,30戶村民當場拿到了租金。

“我們建立了人民調解員定期學習、培訓制度和個案研判機制,通過“菜單式”指導、精準施訓、靶向教學,提高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辦案技巧,在遇到疑難復雜糾紛時,法官會及時介入共同化解。”議堂法庭庭長郭峰介紹道。

目前議堂法庭已形成以駐庭“王成玉人民調解室”為主導,以轄區5個鎮設立的10個審務工作站為輻射,以84個行政村設立的司法調解員為觸角,構建“一室一站一員”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凝聚社會合力,建立健全全社會參與的“大調解”工作機制。

聯動作戰  下好糾紛化解“一盤棋”

“設備你們先拉走吧。”“感謝貴公司的理解,咱們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聊聊。”這一幕發生在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的交付現場,原被告雙方經過多次劍拔弩張后終于愿意接受調解。

原來,原告三人斥資120萬元購買了一臺精密機械設備交由被告公司經營使用,后因疫情等因素導致訂單減少、設備更新,加工費用減少,原告方要求解除合同,將設備拉走。被告公司以費用結算未清,且三原告與被告股東之間的合伙經營未結算為由,不同意三原告拉走設備,協商未果后,訴至了法庭。

庭審中,承辦法官發現雙方合伙、合作關系交織在一起,損失一時很難確定,需要進一步鑒定,且設備如果繼續閑置,可能會引發更大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避免雙方損失擴大,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成為法官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經過與雙方當事人的溝通后,法官認為該案有調解可能,在土山鎮黨委政府的支持下,及時聯系涉案公司所在地土山鎮園區服務中心共同參與調解,最終被告公司同意先行交付設備,為了保障交付順利進行,法官和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系,協助完成了設備交接。

設備完成交付后沒多久,雙方在法官、園區服務中心和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共同調解下握手言和,原告遞交了撤訴申請,矛盾順利化解。

星多天空亮,人多智慧廣。在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中,議堂法庭依托矛盾調解中心,搭建法庭、巡回審判點、訴源治理工作站三個常態化辦案陣地,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國土、環保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充分發揮鎮庭聯動作用,實現雙向互促。

為了及時了解掌握轄區矛盾糾紛情況,議堂法庭還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周調度、月駐站、季排查”工作制度,對各職能單位履職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線索,第一時間共享和處理,通過定期分析研判矛盾糾紛發展趨勢,實現“矛盾糾紛、疑難案件、涉訴信訪”底數清以及“重大案件、重要隱患、重點社情”全掌握。2023年,該庭案件調撤率保持在83%以上。

巧匯力量  奏響鄉風文明“和諧曲”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這點事阻斷不了你們血濃于水的感情,你們說是不是......”看著相擁而泣的祖孫四人,參與調解的鄉賢適時地開解雙方。

今年已經八十多歲的老夫妻倆的女兒因交通事故死亡,女婿也已在多年前離世,留下兩個外孫女,事故發生后,法院經過審理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115萬余元,經祖孫四人協商原告授權將全部賠償款付至外孫女銀行賬戶,但其在收到賠償款后僅給付原告9萬元,多次商談未果后,老夫妻倆將兩個外孫女訴到了法庭。

案件進入訴前調解階段后,考慮到雙方具有親屬關系,議堂法庭及時與雙方所在村取得聯系,邀請駐村調解員、鄉賢、法律明白人以及當事人相熟鄰里共同到家中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

在法官釋法、鄰里釋情、相熟人釋理的耐心開導下,祖孫雙方解開心結,回歸親情孝義。

“村民的很多矛盾都是小事引起的,有的時候就是爭一口氣,面子問題,一有糾紛就起訴,既增加了司法資源投入又給當事人帶來了很多訴累,我們通過當地調解力量,就地化解矛盾,爭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郭峰告訴記者。

議堂法庭通過廣泛吸納村干部、鄉賢、法律明白人等具有群眾基礎的非訴解紛力量,參與糾紛調解、庭審觀摩和座談交流,促進其依法解紛能力,將鄉風家訓、民俗習慣融入調解,形成類案統調、個案專調、因案施策、多元參與的調解模式。去年以來,議堂法庭邀請60余名威望高、民情熟的鄉賢參與調解,就地調處矛盾解紛。

鄰里好賽金寶,議堂法庭牢牢把握住地方風俗人文特點,發揮地域人情優勢,指導村民提升矛盾糾紛自我化解能力,構建矛盾糾紛“閉環”化解平臺,堅持做到矛盾不上交。

炊煙裊裊,看四季更迭。法治春風,守萬家燈火。議堂法庭依托“橙意解紛”司法品牌,堅持“解紛關口前移、調解力量下沉、糾紛前端化解”工作思路,不斷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有效助力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