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賬了,終于到賬了,我們都以為拿不回錢了,感謝法院,太感謝法院了!”職工代表金某某、崔某某在拿到應得的勞動報酬后,激動地向常熟法院執破融合團隊表示感謝。

在這起案件審理過程中,常熟法院立足“執破融合”團隊基礎,發揮“執破融合”機制優勢,強化破產集中清償中的財產發現、處置機制,有效擴充責任財產,大幅度提高了債務清償率,最終保障職工債權全額受償。

某機械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無紡機械、機械零部件加工的制造型企業。執行過程中,經法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該公司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10件執行案件標的額共計200余萬元,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常熟法院執破融合團隊在對案情、企業財產線索進行梳理后認為,該企業因經營不善、應收款未能收回等因素,缺少流動資金,導致無法按時支付工資、供應商貨款、銀行貸款等。

雖然該企業名下無實物資產,但在陷入經營危機前一直正常經營。在執行過程中,除非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享有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的財產線索,否則法院無法深入了解被執行人經營情況,也無法獲知是否享有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情況。

如若進入破產程序,根據破產法的規定,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債務人,能深入了解被執行人經營情況,獲知是否享有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情況,深挖債務人財產線索。

執破融合團隊在研判后,啟動了破產審判程序。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破產管理人通過調查債務人財產、查閱財務資料、調取銀行流水等,全面掌握債務人情況,同時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業財務咨詢,理清債務人的對外應收賬款。

歷經訴訟、執行,面對有財產但目前暫時難以執行的情況,為快速及時、公平有效將債權變現保障債權人權益,將變現時間較長的債權公開進行拍賣,經過一系列深挖債權手段,收回百余萬元債務人財產,最終全額清償了職工債權、稅款債權,普通債權也獲得了部分清償。

常熟法院高度重視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對于表面上沒有財產的被執行企業,依托“執破融合”機制,及時將案件導入破產程序;通過破產審判制度,充分挖掘被執行企業“隱藏”于賬面的財產,盡最大可能收回屬于被執行企業的財產,充分保障了職工的切身利益,也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