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楊采,女,1995年7月14日生,公民身份號碼420503199507141829,漢族,大專文化,無業,住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區運河佳苑小區2棟803室。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0年1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2月29日、2021年6月8日被取保候審。

2022年11月24日本院作出了(2021)蘇0903刑初295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罪犯楊采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2023年3月13日,罪犯楊采以懷孕為由向本院提交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

2023年4月14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3)鹽法鑒審字第0037號組織診斷意見書,審核意見:1、被審核人楊采在2023年4月14日檢查時懷孕6月余。2、是否決定對被審核人楊采暫予監外執行,由承辦法院依照《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第五條依法辦理。

經查,罪犯楊采確系懷孕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楊采暫予監外執行。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